上海自贸区不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3-10-28 09:35:50 点击次数:145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周五在官方微博上称,中国仍禁止境外期货交易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上海自贸区也不例外。
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为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促进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目前境外期货交易所不得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交割仓库。
证监会称,中国允许外资在上海自贸区投资非交易所仓储业务,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可以建立合资仓储公司,多数股权由中资公司持有,外方持有少数股权,上限为49%。
但大宗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一般由交易所指定,其与交易所是合作关系而没有股权关系,因此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的范畴。
这份公告重申了证监会在2008年阐明的立场,当时证监会宣布禁止海外期货交易所在中国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理由是当时全球大宗商品期货成交量飙升以及市场的剧烈波动带来挑战。
上海自贸区被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喻为金融改革的试验场,尽管自贸区的开放程度和中央政府的决心仍面临质疑。
证监会在公告中表示,为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和促进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目前境外期货交易所不得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交割仓库。
证监会称,中国允许外资在上海自贸区投资非交易所仓储业务,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可以建立合资仓储公司,多数股权由中资公司持有,外方持有少数股权,上限为49%。
但大宗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一般由交易所指定,其与交易所是合作关系而没有股权关系,因此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的范畴。
这份公告重申了证监会在2008年阐明的立场,当时证监会宣布禁止海外期货交易所在中国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理由是当时全球大宗商品期货成交量飙升以及市场的剧烈波动带来挑战。
上海自贸区被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喻为金融改革的试验场,尽管自贸区的开放程度和中央政府的决心仍面临质疑。